根據《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》的規定,現向社會公布松江2022年二季度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。本次公布的這批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情節嚴重、性質惡劣,因責令改正未改正對該單位給予行政處罰。
松江區人社局再次提醒企業經營者要恪守法律、配合執法。如拒不配合行政執法的行為,將依法給于處罰;也希望勞動者通過法律途徑提出合法訴求。
附件:
1、2022年二季度松江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情況匯總表
2、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典型案例
附件1:
2022年二季度松江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情況匯總表
序號 |
單位名稱 |
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(或者注冊號) |
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|
單位地址 |
主要違法事實 |
處理情況 |
1 |
上海新泉鑄件有限公司 |
91310117X0783928XL |
蔡石才 |
上海市松江區泖港鎮新波路517弄29號1幢 |
在規定期限內未按《上海市勞動保障監察責令改正通知書》要求整改。 |
松江區人社局于2022年3月1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,罰款人民幣壹萬伍仟元整。 |
附件2:
上海新泉鑄件有限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未按《上海市勞動保障監察責令改正通知書》要求整改一案
2021年10月11日,松江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(以下簡稱松江大隊)接報,反映實際經營地址位于上海市松江區泖港鎮新波路517弄29號1幢的上海新泉鑄件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新泉鑄件)(注冊地址為:上海市松江區泖港鎮新波路517弄29號1幢一層-A)存在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的行為。接報后,松江大隊立即進行調查處理。
2021年10月27日,松江大隊向新泉鑄件發出《上海市勞動保障監察調查詢問書》,該單位未按《上海市勞動保障監察調查詢問書》要求報送書面材料。松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(以下簡稱松江人社局)于2021年12月2日依法對該單位下達《責令改正通知書》,該單位逾期未履行。
鑒于新泉鑄件在規定期限內未按《上海市勞動保障監察責令改正通知書》要求整改的違法事實清楚,松江人社局于2022年3月1日對該單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,處以罰款人民幣壹萬伍仟元整。